一周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4.22-4.28)| 法宝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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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重大政策立法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
二、证券法修订草案等5部法律草案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三、教育部取消二十九项证明事项
四、两部门:企业发行的永续债可以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
五、全国将签发统一电子社保卡 看病后可直接线上支付
六、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 全面施行技术调查官制度
七、规范参审活动 提升管理水平 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实现新跨越
八、法官法、检察官法完成修订 巩固司法责任制等改革成果
九、2018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十、疫苗管理法草案二审:产销假疫苗货值不足百万最高罚三千万
十一、民法典物权编草案提请二审
地方重大政策立法
一、云南省出台22条措施 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深圳将出台史上最严“禁烟令” 电子烟将纳入禁烟范围
三、辽宁高考改革方案:2021年采取“3+1+2”考试模式
四、江苏新高考方案出炉:“3+1+2” 总分750分,2021年正式实施
五、湖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发布
六、湖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正式出台
七、河北省公布高考改革实施方案
八、福建省发布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九、重庆市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公布
十、广东新高考怎么改革?30个焦点问题省教育厅一一解答
典型案例、大案、要案
一、全国首例广告短视频侵权案宣判 2分钟视频获赔50万
二、称搜狗浏览器主页被篡改 搜狗公司诉百度公司不正当竞争
三、天津天狮”恶势力传销犯罪集团系列案宣判 115人被判刑
四、四川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一审宣判 凶手被判死刑
五、天津网信办依法对视觉中国网站做出行政处罚
中央重大政策立法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作出修改;
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作出修改;
3、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作出修改;
4、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作出修改;
5、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作出修改;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作出修改;
7、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作出修改;
8、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作出修改。
二、证券法修订草案等5部法律草案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证券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疫苗管理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二次审议稿、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二次审议稿等5部法律草案,26日晚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开始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至今年5月25日。
三、教育部取消二十九项证明事
为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教育部发布《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清理取消了29项证明事项。根据新规,学生因病休学、因病转专业时需要的医疗单位证明、医院诊断证明被取消,改为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即可。此外,高校学生申请资助时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
四、两部门:企业发行的永续债可以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公告指出,企业发行的永续债,可以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即: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性质,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发行方和投资方均为居民企业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
五、全国将签发统一电子社保卡 看病后可直接线上支付
人社部信息中心相关负责人就《关于全面开展电子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回答记者提问。该负责人表示,今年要在所有地市实现签发应用全国统一标准的电子社保卡,不低于10%的持卡人(即至少1亿人)领取电子社保卡,所有地市均开通移动支付服务。这意味着,持有电子社保卡之人,在看病后不用排队即可直接线上支付或者在购药时扫码支付。
六、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 全面施行技术调查官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充分发挥技术调查官对有效查明技术事实,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的积极作用,2019年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0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活动的若干规定》。根据《规定》,在审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人民法院将施行技术调查官制度。《规定》将于2019年5月1日施行。
七、规范参审活动 提升管理水平 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实现新跨越
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相关负责人就《解释》和《工作办法》回答了记者提问。
八、法官法、检察官法完成修订 巩固司法责任制等改革成果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23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法官法和检察官法。修订后的两部法律体现了司法责任制改革、员额制改革等近年来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对法官、检察官的权利义务、遴选、职业保障等作出了更加完善的规定。两部法律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九、2018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为集中展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成就,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经各高级人民法院推荐,结合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情况,最高人民法院选定了2018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供各级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参考借鉴。
十、疫苗管理法草案二审:产销假疫苗货值不足百万最高罚三千万
4月20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疫苗管理法草案进行了二审。2018年12月23日,疫苗管理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这是我国首次就疫苗管理立法。草案二审稿规定,对生产、销售假劣疫苗、申请疫苗注册提供虚假数据以及违反药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等违法行为,提高罚款额度。
十一、民法典物权编草案提请二审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京召开。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二次审议稿提请大会审议。与一审稿相比,这次修改明确居住权无偿设立、土地承包期届满继续承包等内容。
地方重大政策立法
一、云南省出台22条措施 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云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期出台的《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和解读,针对当前我省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生产经营成本高、融资难融资贵、人才引进培养不足、营商环境有待改善等突出问题,《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22条政策措施。
二、深圳将出台史上最严“禁烟令” 电子烟将纳入禁烟范围
4月23日,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草案)》首次提请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今后在深圳,抽电子烟的“待遇”将与吸传统烟无异,而控烟范围也由室内拓展至室外购票或等候等人流密集区域。
三、辽宁高考改革方案:2021年采取“3+1+2”考试模式
4月22日,辽宁省政府印发了《辽宁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辽政发〔2019〕9号)。2021年,辽宁高考将采取“3+1+2”的选考模式。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
四、江苏新高考方案出炉:“3+1+2” 总分750分,2021年正式实施
4月23日,江苏新高考方案正式向社会公布。新高考科目设置将采用“3+1+2”模式,总分值由480分变成750分,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科目将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2021年参加高考(2018年秋季学期入学)的高中学生,将成为迎接新高考方案的第一批考生。
五、湖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发布
4月23日,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推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工作。作为全国第三批实施改革的8个省市之一,武汉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将参加新高考。《实施方案》结合武汉实际,明确了武汉高考综合改革的主要目标和内容。
六、湖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正式出台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备受关注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正式出台。《实施方案》明确湖南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制度。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普通高校按照“两依据、一参考”模式进行录取。
七、河北省公布高考改革实施方案
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高考改革实施方案。从2021年开始,河北高考实行“3+1+2”模式:“3”是语文、数学、外语,由全国统考;“1+2”为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其中“1”为物理、历史科目2选1,“2”是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科。
八、福建省发布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福建省政府发布《福建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提出,福建省按照2018年启动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部署安排,2020年实施新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2021年实施新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
九、重庆市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公布
市政府4月23日正式印发《重庆市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2021年6月高考),高考总成绩的组成科目由“语数外+文综/理综”变成“3+1+2”组合。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1”为物理或历史,“2”为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自选2门科目。
十、广东新高考怎么改革?30个焦点问题省教育厅一一解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21年高考按照新高考模式进行考试和招生录取。《方案》明确,我省将普通高考分为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类,并明确两类高考的考试科目、考试安排、高考成绩构成、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招生录取方式等。
典型案例、大案、要案
一、全国首例广告短视频侵权案宣判 2分钟视频获赔50万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全国首例广告使用短视频侵害著作权案一审宣判——2分钟短视频获赔50万。因认为其创作的2分钟短视频被擅用进行广告宣传,刘先生以侵害著作权为由将微信公众号及微博账号“一条”的运营商上海一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开支3.8万元。宣判后,原告表示不上诉,被告表示需考虑是否上诉。
二、称搜狗浏览器主页被篡改 搜狗公司诉百度公司不正当竞争
因认为其享有著作权的搜狗高速浏览器在安装“蓝光宝盒”软件后主页被篡改为“hao123”主页,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将“蓝光宝盒”软件著作权人北京蓝光引力网络股份有限公司、“hao123”主办单位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及“hao123”商标持有人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刊登声明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三、天津天狮”恶势力传销犯罪集团系列案宣判 115人被判刑
湖南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对阙某理、郑某勇等27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拘禁案一审宣判:阙某理、郑某勇均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5年8个月,均处罚金10万元。
四、四川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一审宣判 凶手被判死刑
4月22日上午,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绿心路杀人案”。被告人李健因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同时,对其抢劫、盗窃的金手镯等物品予以追缴并返还被害人亲属,对其违法所得13629元继续予以追缴并上交国库。
五、天津网信办依法对视觉中国网站做出行政处罚
天津市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就视觉中国网站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经查,视觉中国网站(域名:vcg.com)在其发布的多张图片中刊发敏感有害信息标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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